快盈VIII: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乘客电梯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快盈VIII    发布时间:2025-06-13 22:17:39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在的精心指导、大力帮助下,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自觉对标对表,不折不扣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和一体整改、全面整改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丁武安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巡察整改做全面动员部署。2024年1月,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查找差距,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逐渐增强了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深化市场监管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坚持从本级改起,从自身做起,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武安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同时,制定印发《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贯彻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制定整改和落实措施153条,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对账销号,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严格对照方案要求,各负其责、传导压力,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坚定自觉的实际行动,抓细抓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问题,追根溯源找原因,较真碰硬抓整改,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市场主体不断培育壮大。认真贯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6条”和我市的“27”条,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全方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有序推进我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和“名优特新”名录库建设,积极为个体户变更经营者及营业范围,成功培育了一批高质量市场主体。优化江西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做到信息“一次填报”,办照实现了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注册0.5个工作日办结,实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逐步推动跨部门更多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一照通办”改革范围,推出更多高频事项“一次办”。全面构建“归集精准、分类清晰、监管高效、修复便捷”的高标准信用体系,深入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进一次门,查多项”综合监管格局。

  二是“四个强市”建设成效显著。持续助力医药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更新“四图五清单”,重点对6个投资超5亿元优质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快速推进项目建设;立足“优势产业+商标品牌”模式,制定了“临川牛杂”“抚州米粉”等集体商标培育计划,“赣抚农品”30类集体商标成功获批,“赣抚药帮”5类集体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并初审公告,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及获证组织增长分居全省第四和第三;设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西基地抚州分基地,开展了知识产权进学校、进园区、进企业“三进”活动,以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为重点,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成立了抚州市东乡区、东华理工大学、临川区等三家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开展园区专利转化专项行动,下达园区转移转化资金144万元。

  三是“三品一特”安全防线更牢固。深化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校园食堂开展现场督查,确保师生“舌尖上安全”,抓好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春节、端午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市场检查,保障了群众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实现了食品安全“零”事故。聚焦民生和社会关切,制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计划,重点对产业聚集地、电子商务平台、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等质量上的问题多发区域开展监督抽检,建立生产企业名录库和经营单位台账,督促企业配齐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印发《抚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围绕特定种类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九小行业、节假日市场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相关安全风险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行风作风持续向上向好。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焦点,健全完善行风监督员监督工作清单,切实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化拓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一体推进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排查整治本领域、本条线工作存在的突出行风问题。强化行风问题线索分析,建立“三书一函”督促落实工作机制,针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生的行风典型问题,综合运用提醒敦促、责令整改、责任约谈、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提升行风建设工作质效。加强对行风问题征集平台、12315系统、信访、舆情反映等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分析,持续排查、及时掌握本区域、市场监管领域行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指导和推动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好问题整改。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使整改成果成为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水平发展的强劲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邮政信箱:抚州市迎宾大道1111号,电子邮箱:。

  (一)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提高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能力有短板方面

  问题1.学习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结合保护市场主体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不具体。

  (1)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都由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分管工作,逐一做学习交流发言。如2023年10月、11月、12月,2024年1月召开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都由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分管工作,进行学习交流发言。

  (2)结合保护市场主体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不具体开展调研活动,完成了《关于以党建带队建,助力市场主体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的调研报告。

  (3)为促进和保护市场主体,于2024年1月出台了《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27条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市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多次开会调度工作,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2)严格查办案件,加大打击力度。我局不断拓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度和广度,加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保护企业品牌和信誉领域的执法力度。自巡察提出意见以来查办了案件4起,罚没款19.4万元,其中入选“铁拳”行动典型案例1起。

  (3)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自巡察提出意见以来,相关业务科室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开展了市场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带领企业、商户规范经营、合法经营。反垄断科积极开展统一市场公平竞争政策宣传,指导金溪县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进党校”活动,邀请华东政法大学专家为科级干部授课,参会人员100余人;标准化科组织并且开展了现行有效区域标准全面排查工作,梳理地方政策措施引用区域标准情况;价监局通过公众号媒体发布了老年用品、妇女用品选购和消费提示,提高众多购买的人科学选购有关产品能力;计量科对全市各类医院在用医疗计量器具开展了计量监督检查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与校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计量行为;食品相关科室在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行了2023年江西省食育大讲堂抚州站活动;药品相关科室开展了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为周边居民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市执法稽查局深入社区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为良好市场秩序营造浓厚氛围。

  (4)完善制度机制,畅通部门协作。我局积极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与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印发了《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畅通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落实了《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2023年仅收到投诉举报信函62件,对比降幅高达61%,有效打击了恶意投诉举报乱象,合理配置行政资源。还印发了《抚州市公平竞争审查操作规程》,进一步细化了我市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流程,印制了《公平竞争审查典型实例汇编》,为各地各部门提供了审查实例参考,逐渐完备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工作机制。构建推进抚州市企业开办指标考评工作小组,召开了工作推进部署会议,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深入走访各县区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强化各县区与市局对应业务科室的联动配合,由市局对企业开办指标考评工作每周会进行调度,今年已由主要领导带队对所有县区进行现场指导。

  (2)推广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多渠道大力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和优势,设置专人带领企业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提高市场主体对电子营业执照的知晓率和使用率。2023年9月-12月,我市申领电子营业执照11962户。

  (3)全力推进开办企业指标考评工作,建立企业开办指标的监测与评估体系,定期对工作机制的运作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2023年9-12月份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率”为99.90%,超过目标95%;“企业一日注销率”(其中普通注销99.27%,简易注销99.65%),均超过目标95%;“一日迁移率”为100%,超过目标95%;“个体户变更经营者”为1140户,达到营商环境考核的标准;“个转企”业务数184条,达到营商环境考核的标准;第四季度,特色经营范围公示969条。经过全面整改,在2023年营商环境考核中,我市开办企业指标排名由倒数第四进位到第六名,位列第二方阵。

  问题4.指导基层运用和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力。“南城淮山”地理标志商标获批至今仍未使用,存在被国家商标局撤销的风险。

  (2)向南城县局下达“督办函”后,县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局商标科开展走访调研,分析研究符合使用南城淮山地理标志商标的企业和个体,通过宣传商标品牌意识,选定了南城县祥辉淮山种植合作社作为使用对象,积极与其签订使用合同。

  (3)积极开展调研,走访南城县域经营淮山的经营户,了解商标注册使用情况,从调研中发现:一是品牌意识不强,发展理念落后。二是产业化程度不高,抗风险能力不强。

  (4)加大指导基层运用和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力度,建立我市获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台账。

  问题5.推动知识产权创造有短板。我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仅为全省平均水平69.5%,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仅为全省平均水平65.7%。

  (1)持续推进发明专利量质提升工程。强化校地合作,与东华理工大学进一步签订并实施了《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任务合同书》,截至2023年11月底,该校已实现专利转化46件,技术作价入股1项,成果转化总合同金额633.88万元。开展普通专利许可6项,开放专利许可6项。2023年发明专利授权161件,实用新型专利53件,共计授权专利214件。东华理工大学发明专利拥有量递增20%以上。

  (2)推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2023年我市共获批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1个,并出台《抚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办法》开展市本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示公开等环节,确定“血液制品制备相关技术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3)加强专利管理。坚持每两个月公布一次即将逾期缴纳年费发明清单,提醒提示辖区企业、高校按期缴纳年费,维持现有的有效发明专利不流失。我市接收省局转发的2023年第三批非正常专利申请6件,分别是:高新区1件,临川区1件,南城县4件,均已撤回,撤回率100%。

  问题6.2021至2023年某公司被投诉举报63次发布虚假广告,仅2021年被处罚1.8万元。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进行了约谈,并申请将该企业纳入江西省广告监测平台进行重点监测,在局网站上发布关于规范商业广告活动提醒告诫书。

  问题7.2023年,史可副省长对我市5个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暗访。现场指出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1)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全市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综合业务能力培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业务培训会,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3)强化监督检查。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对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和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经过全面整改,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成效获得省工作专班高度认可及其他地市借鉴复制。2024年2月,在全省第一次调度会上,我市就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交叉检查工作作典型经验发言;2024年3月,全省第二次调度会通报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月度评价考核72分,全省排位第二;2024年4月,全省第三次调度会通报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第一季度综合评价考核83分,全省排位第二。

  (1)药品考验分为A、B、C三个等次,将持续保持“大办案,办大案”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违法主体。2023年9月以来,共查办案件总数为201件,罚没款合计784.93万元。其中药品案件92件,医疗器械案件65件,化妆品案件44件。

  (2)根据省局药品抽样月度均衡推进的要求,制定每月药品抽样工作安排,确定抽样数量、品种和地区,并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执行。明确了对省计划中的跟踪品种、你点我检、重点抽检企业及品种,以及临床用量较大、不良反应报告较为集中、低价中标品种等为重点抽样品种。加大对乡镇零售药店、乡村诊所等重点区域等监督抽检力度。

  (3)取消零售药店以从业药师代替执业药师的过渡政策,新开办零售药店必须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配备率显著增加。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及时督促辖区药店执业药师进行注册。加强身边最美执业药师推荐。我市2名执业药师入围第五届全省“身边最美药师”活动初评前15强,最后1名执业药师入围第五届全省10位最美执业药师名单。

  问题9.“大质量”工作格局未形成,全省质量工作考核排名逐年下滑,2019年第一、2020年第三、2021年第九。

  (1)2023年10月召开抚州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布置中央质量督察考核迎检工作;2023年12月召开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反馈2022年质量工作考核情况,并布置做好2023年考核工作,要求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相关责任人员,全力以赴做好今年考核工作。

  (2)经了解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存在扣分,我市共扣1.91分,其中市住建局扣了1.3分,在全省住建系统排名靠后,市强市办立刻向住建局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市住建局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省厅对接,补齐短板,做到少丢分,拿高分。

  (3)2022年抚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得分为98.09分,排名全省第6,较上年前进3名。2023年抚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得分为91.331,排名全省第5,较上年前进1名。

  问题10.对燃气具监管重视不够,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在2022年完成气瓶充装信息平台建设,但我市2023年7月才开通抚州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且对50kg的大型液化气钢瓶未覆盖。

  (1)及时下发《关于做好液化石油气瓶扫码充装工作的通知》,已经实现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企业全部建成气瓶追溯系统。

  (3)在“抚州发布”等市级主流媒体向全市发布《致全市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及广大用户等一封信》,普及气瓶安全追溯知识。

  (4)从抚州市气瓶追溯系统导出的抚州50kg液化气瓶档案数据中,目前共有369个50kg“气液双相”气瓶赋码建档,已完成对系统内已有的50kg气瓶的赋码建档。

  问题11.未建立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意识形态文件以行政发文代替党组发文。

  (1)2023年12月,制定了《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3年12月,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

  (2)对下属4个单位开展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在2023年专题民主生活会、综合考核等工作中,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

  (3)2024年1月,完善了《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办文提醒30条》,杜绝意识形态文件以行政发文代替党组发文问题再次出现。

  问题12.对本单位宣传栏图文审核把关不严,宣传栏中党旗、国旗、军旗标志不规范。

  (1)对于国旗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已及时纠正,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对宣传栏的宣传内容严格把关,增强负责宣传相关人员对党旗、国旗、军旗标志正确使用的政治性、严肃性,确保使用的规范。

  (2)办公室负责人于2024年1月中旬,主动到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汇报整改情况,并对存在的传栏中党旗、国旗、军旗标志不规范问题,进行检讨,作自我批评。

  问题13.管党治党不严。存在“老好人”思想。2023年3月,省审计厅反馈原市粮油质检站2019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脱离监管,涉及资金巨大,未向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通报,仅对相关责任人约谈处理,被省审计厅责成重新处理后仍未追究领导责任。

  (1)2023年11月,抚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党总支对照存在的“老好人”思想问题,认真自查,分析原因。

  (2)根据省审计厅《抚州市本级粮食领域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整改要求,对2019—2021年经济业务账进行补登,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抚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等财务报账制度,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防范类似情况的发生。

  问题14.2019年以来,先后14名干部职工受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因酒驾立案查处有7起,且干部酒后驾车撞死一名村民的问题未及时处理。

  (1)深入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9月,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2024年5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存在酒驾行为的干部进行通报。组织全局15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各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纪委通报的学习。

  (2)严格开展工作督导。2023年12月,联合主责办、机关党委、财务科以及驻局纪检监察组组成督导组深入各下属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导,进一步夯实各单位主体责任。

  (3)积极开展案件调查。2023年12月,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朱某某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审理;2024年1月,经支部党员大会研究,报送局党组会议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且职级由工勤岗位技术工二级降至技术工五级。

  (1)召开党小组会,专题学习习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开展交流研讨。

  (2)强化“三重一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列席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针对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问题16.执纪审查时效不高,对2023年3月已初步核实的问题至今未立案审查。

  (1)积极与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进行汇报、沟通,取得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有力帮助和支持,在办理朱某某案中,会同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办理。

  (2)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初核了结,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讨处理。

  问题17.有的干部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报销个人相关费用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

  (1)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孙某某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的案件情况做了调查核实。

  (2)经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并报党组决定,给予了孙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3)分管领导对孙某某开展了谈心谈话,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错误,督促孙某某及时纠正偏差,加以改正。

  (1)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邓某某、刘某某、游某某三名违规收送礼品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2)经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并报驻局纪检监察组、党组决定,给予了邓某某诫勉谈话处理,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游某某作出书面检讨。

  (3)局主要领导结合近期及其违纪违法问题对4名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开展了政治谈话,进一步夯实了思想堡垒。

  问题19.2022年制定监督抽检计划考虑不周,老年群体普遍关注的老年鞋、老花镜等老年用品未纳入抽查计划。

  (1)针对抽查计划制定不够周详、类别不够细致的情况,已明确将“老人”“小孩”“妇女”这些的相关产品,都纳入年度抽查计划,并且明确了老年鞋、老花镜、婴儿纸尿裤、包书皮、卫生纸、卫生巾等产品作为明细产品,纳入计划。

  (2)为进一步提高整改效果,采取了以下具体整改措施:一是研究拟制了老人鞋、老花镜等老年产品,婴儿纸尿裤、包书皮等儿童学生用品,卫生纸、卫生巾等妇女用品产品质量安全消费提示,并于2023年12月,在我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二是2024年1月,研究制定了老年产品、儿童学生用品、妇女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三是稳步实施监督抽查,截至目前,已抽查玩具等儿童学生用品、老花镜等老年用品、卫生巾等妇女用品共计51批次。

  问题20.2023年6月,市执法稽查局在办理某公司商业混淆案件中,现场预案不细、执法控制不到位,未完成现场取证工作。

  (1)成立专案组,落实责任。在巡察发现该问题后,我局格外的重视,立即整改,第一时间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案组。

  (2)协调联动,推进案件查办力度。加强纵深、横向协作,取得省局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大力支持,带队赴江苏省苏州市对当事人进一步做第二次案件的取证工作。并取得了突破性的成绩,并依程序办理结案,对当事人处于9.6万元的行政处罚。

  (3)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在每月一训中,安排商业混淆领域典型案例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在该领域执法办案能力。

  (4)规范审理工作流程,对案件从执法主体审查、执法程序审查、事实认定审查、法律适用审查四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审核。

  问题2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需对电动汽车充电桩实行强制检定,但我市尚未开展。

  (1)2023年11月,根据电动汽车充电桩实行强制检定的必要性以及我市充电桩建设情况形成《关于请求支持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所需配套资金的报告》,请示市政府帮助解决设备购置经费110万元及日常运行经费40万元。

  (2)2023年12月,召开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推进会,印发《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实施方案》,落实各地强检主体责任。

  (3)2023年12月,督促国网市供电公司尽快邀请国网江西省供电公司来抚对其系统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强制检定;积极邀请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来我市帮助检定部分电动汽车充电桩。

  (4)截至目前,已有42家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企业依法进行了申请强制检定,全市共检定电动汽车充电桩363枪。

  问题22.2021年9月,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2台传菜电梯被处罚0.8万元,2022年1月,另一家公司使用16台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却免予行政处罚。

  (1)制定《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制度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从制度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处罚以及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均需提交案件审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处罚标准在查办同类违法情节案件内的统一。

  (2)严格遵循柔性执法事项“三张清单”制度,推进柔性执法统一标准,遵循合法合理、高效便民、公开透明、教管结合基本原则,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在行政执法的理念、思路、举措之中。

  (3)严格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3年本)》规定,压实审理把关责任,每一起案件严格审查审核。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对自由裁量中的情节、理由进行重点审核。

  (4)制定案件审核登记台账,对案件的定性处罚依据、自由裁量依据,裁量阶次,处罚种类幅度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以便备查,方便比对。

  问题23.费用列支不规范,2020年原食药检所、原市质检中心购买抽样样品费用5.27万元,2023年购买抽样样品0.18万元,均以白条列支费用。

  (1)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专题学习《发票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做到发票应开尽开,如对于连锁分店,当时无法开具的,让其邮寄发票。

  (3)严格执行好《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抽样人员及时向被抽样单位支付样品购置费并索取发票(或相关购物凭证)及所购样品明细,可现场支付费用或先出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购置费用告知书》随后支付费用,严格落实规范抽样,保障抽样购样环节程序到位。

  问题24.往来账款清理不规范。2022年8月、12月清理55.19万元往来账款未附相关依据。

  (2)财务人员对涉及的往来进行认真查阅以前年度账本及凭证,并通过询问当事人等方式,查找往来款形成原因。

  (4)通过此次发现的问题,学会举一反三,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学习,提升会计核算水平。

  问题25.2021年7月,支付电梯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及智慧监管试点建设项目款37.52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2)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加强对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问题26.2022年1月、2023年1月,市执法稽查局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进行财务独立核算,两个单位固定资产划转手续办理不及时,未作资产清查核资。

  (1)2023年10月党组会研究,通过招标一家公司对我局资产情况进行核算。

  (2)后勤中心于2023年10月开始对执法稽查局和高新区局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并于2024年1月4日及1月8日完成两个单位的资产移交,执法稽查局共移交141项157件实物资产,高新区局共移交204项677件实物资产。

  (3)2024年6月,我局送审市财政局资产处置资料因高新区局资产处置表中有3辆公车不能与其他资产同表原因被发回重新整理资料。目前,高新区局已安排专人负责办理3辆公车处置相关事宜,已整改完成。

  问题27.2022年5月,研究干部人事调整、职级晋升方案,7名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

  (1)2023年12月,对《中国党组工作条例》开展专题学习,规范党组会议事规则。

  (2)2024年1月,重新制定完善了《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制度》《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3)针对存在的问题,在2023年11月、2024年1月党组会均严格执行议事表决制度。同时,主要领导对涉及人事问题加强了会前沟通。

  问题28.2023年3月,未将评优评先名单报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征求意见,直接对外公示,导致名单中出现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员。

  (1)2023年11月,对《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班子会拟上会议题征集表》进行了完善,要求研究重大事项必须先征求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

  (3)在研究人事问题上均征求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如2023年12月,局党组研究吴某某等4名职级晋升,征求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驻局纪检监察组以(驻抚市监纪监函〔2023〕43号)予以回复。

  问题29.2022年4月,研究审议《2022年第一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方案》,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事先不知情。

  (2)坚持知识产权经费使用、项目立项评审等“三重一大”问题,提前及时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汇报、沟通,全程接受监督。近期通过的专利专项资金使用拨付均按规定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汇报、沟通,事先征求意见,全程接受监督。

  问题30.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汲取肖毅等案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指出28个问题,并要求推迟召开。

  (1)领导班子成员通过会议形式,集体学习,加强对中央印发的《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学习。

  (3)2024年1月,召开了2023年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查摆了19个突出问题,党组成员及市管干部查摆了160个问题。会后,制定了《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对查摆出的19个突出问题,明确了责任主体,完善了整改措施,列明了完成时限,制定了整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思路。党组成员及市管干部也对查摆出的问题,分别制定了个人整改方案。

  问题31.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辣味”不浓、效果不佳,以表扬、建议代替批评。

  1)在2023年11月、12月的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重点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论述,牢记习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的“全党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的要求,把握伟大斗争新的历史特点,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掌握斗争规律,增强斗争本领,不断夺取新时代伟大斗争的新胜利。

  2)强化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对以表扬、建议代替批评的问题进行补课、整改,2023年1月形成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3)2024年1月,召开了2023年民主生活会。会上,严格对照检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触及了思想灵魂,增进了团结,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又检视了问题,剖析了原因,提出批评意见90余条,党组查摆了19个突出问题,党组成员及市管干部查摆了160个问题。会后,制定了《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对查摆出的19个突出问题,明确了责任主体,完善了整改措施,列明了完成时限,制定了整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思路。党组成员及市管干部也对查摆出的问题,分别制定了个人整改方案。

  问题32.东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成立至今,体制机制仍未理顺,下辖两个基层分局改革不到位,七里岗分局仍归临川区管辖,岗上积分局仍归东乡区管辖。

  (1)在2023年10月,开展了调研活动,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调研报告》中,针对东临新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其辖区内的七里岗分局和东乡区局驻东临新区工作站仍分别隶属临川区市场监管局和东乡区市场监管局的问题,明确建议将二个基层分局的隶属关系划转市市场监管局。若人员编制无法划转,这两个基层分局的编制可从市市场监管局的空编中解决。

  (2)与临川区市场监管局、东乡区市场监管局沟通协调,两局同意两个分局原有人员分别撤回临川区、东乡区市场监管局。

  (3)多次跟市领导、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汇报,推动东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的完善。

  (4)在2023年12月,再次向市委编办呈送了《关于完善东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的请示》,推动健全东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体制机制。

  (5)2024年5月,市委编办批复明确了东临新区局编制仍为公务员编制5个,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设立湖南市场监管所和岗上积市场监管所,均为股级单位。每个所核定公务员编制3个,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所需编制由市局连人带编划转。同时,撤销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七里岗分局以及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驻东临新区工作站,人员由临川、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安置。

  问题33.截至2023年8月,全市有4个县的“一站式”平台未对接技术机构、4个县未明确工作人员。

  1)2024年1月向各县区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局对接技术机构和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各县区都能及时落实,积极对接了技术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

  2)2023年11月中下旬,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带队到东临新区,与管委会主要领导就平台建设升级情况进行沟通对接,并到大健康产业园与企业座谈,市检验检测中心有关技术人员参加,接受企业咨询并解答。2024年3月先后到东乡、黎川、南城等县区调研指导,落实“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场地,并就东乡食品快检中心建设提供支持,在黎川与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就联合建设陶瓷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沟通协调。

  3)及时与相关机构对接,目前已经实现各县区平台对接技术机构至少一家,并已经落实相关工作人员。

  问题34.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少,全市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法人机构仅有1家。

  (1)加大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联合东华理工大学图书馆,共同打造抚州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目前该平台已成功获批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2)积极培育和引进3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别是抚州顶溢、抚州知联、深圳峰城,组建东华理工大学、高新区、东乡区三家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共建知识产权基层工作站14家、专利联盟9家,备案重点产业、企业专利导航35个,为创新主体提供高质量、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

  问题35.2023年8月,市执法稽查局对2022年7月以来办理的196份案件卷宗审核,发现不规范的卷宗101份,占比51.5%。

  (1)规范了案审程序。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工作,案件先由稽查局案审科两人分别初审后,再由法规科复审,多人多次审核案件,确保案件办理程序正当,文书规范。

  (2)完善了案件台账。在加大案件审核的基础上,完善行政执法台账,遵照制定的制度,加强案件管理,强化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和制约。

  (3)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巡察整改以来,于2023年4月、2023年8月、2023年11月和2024年4月组织办案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4次,参训人员100余人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

  问题36.全市现有特种设备约2.9万台,原则上每万台特种设备需一名持有A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人员,但目前全局无一人持有A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需要2名实操考评人员,目前考试中心只有1名有资质的实操考评人员。

  1)为满足抚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需要,经我局领导同意,并与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检院抚州分院沟通,已借用邓某和郑某两位检验师协助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检验师是经总局考核合格,可从事技术性更强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制修订,以及特种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技术鉴定,评审和特种设备事故的技术分析等。检验师的职业能力除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外,其专业技术能力类似于特种设备A类安全监察人员。

  (2)已经安排2名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总局特设局组织的A证考核。目前,考核结果待总局特设局公布。今后将继续安排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A证培训考核,持续强化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量。

  问题37.上一轮巡察反馈“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措施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实际2019年仅学习4次,2023年、2021年分别学习8次、10次。

  2)2023年10月起开始严格日常管理,正确区分日常化学习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在党政联席会上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切实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

  3)2023年10月起开始严格学习实效,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安排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发言,坚持学干结合、学用相长,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决策举措。

  问题38.“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规范”的整改措施为“按照规范化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状仅有主要领导签字。

  问题39.“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决策”的整改措施为“及时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2019年制定党委会议制度,后续并未跟进修改。

  1)2023年10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党组会和党政联席会的性质和区别进行学习,明确党组会是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途径,按照有关规定,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干部任免,调动和处理以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均应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明确党政联席会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研究和处理日常工作等,实际上是一种党政负责人工作“碰头会”,两者在内容,要求及出席对象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以后者代替前者,必然会影响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

  2)2023年11月,制定完善《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制度》《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

  3)2023年10月后,我局所有涉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干部任免,调动和处理以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均由党组会研究,并且每个党组成员都发表意见。

  问题40.审计报告(抚审经责报〔2019〕15号)反馈“违规报销个人应缴医疗保险基金17.12万元”的整改措施为“将严格按照审计要求收回个人应付款项,核算数据后从工资扣除”。实际扣除金额13.4万元,剩余3.72万元未收回。

  严格落实相关责任,认真统计清查出应追回的人员及资金数额,积极协调当事人进行资产追回。目前,37138.22元应付款均已全部追回。

Copyright © 2022 快盈VIII-快盈购彩登录入口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1054995号-1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快盈VIII | 快盈购彩welcome app | 快盈购彩登录入口

快盈VIII